2015年9月14日 星期一

E分區14校巡迴輔導

研習日期
活動項目
講師/協助工作人員
地點
104.09.21()
下午13:00-16:00
E分區14校巡迴輔導
主題:數學好好玩
奠基活動介紹
帶隊:胡金枝校長
主講:張靜鈴
助講:吳嵐婷
組員:全體輔導員
忠明高中

104學年度第一學期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組分區到校輔導
數學學習領域/議題研討座談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104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務運作實施計畫-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組到校輔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標:藉由校際聯合辦理,分享教學經驗,協助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改進教學,落實輔導成效。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二)承辦單位:臺中市立忠明高中
四、參加對象:東峰國中、育英國中、向上國中、居仁國中、光明國中、忠明高中、成功國中、光榮國中、光正國中、爽文國中、立新國中、市立大里中、霧峰國中、光復國中小等14校,擔任數學學習領域教師報名參加(不含實習教師),參加人數如下表所列:
分區到校輔導學校編組表及各校教師參加人次
組別
學校
E
東峰國中、育英國中、向上國中、居仁國中、光明國中、忠明高中、成功國中、光榮國中、光正國中、爽文國中、立新國中、市立大里高中、霧峰國中、光復國中小(東區、西區、大里區、霧峰區等14校)
       
30班以下
30~60
60班以上
國中數學教師參加人數
二分之一
二分之一
三分之一
五、辦理時間:104921日(星期一),自下午1310分起至1600分止。
六、辦理地點:臺中市立忠明高級中學仰德樓3樓會議室(地址: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66號,電話:04-23224690713,聯絡人:教務處課程發展組長林姵辰老師,e-mailfandobig@yahoo.com.tw)。
七、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nknu.edu.tw/)登錄報名。
八、請本次進行專題分享學校東峰國中、居仁國中、光明國中準備10-15分鐘的教學經驗或教案分享,並請於914(星期一)前,將相關分享簡報電子檔,逕送:忠明高中教務處課程發展組長林姵辰老師,e-mailfandobig@yahoo.com.tw,以利研習手冊編印。

九、實施程序
時間
實施項目
主持人
1310~1330
報到
忠明高中團隊
1330~1340
主席致詞
忠明高中張永宗校長
1340~1400
輔導工作事項報告
專任輔導員張靜鈴老師
1400~1445
專題報告:
數學科教師專業成長社群介紹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施皓耀教授
1445~1455
休息

1455~1540
3所學校課程與教學研究分享
(居仁國中、東峰國中、光明國中)
專任輔導員張靜鈴老師
1540~1600
綜合座談
忠明高中張永宗校長
數學領域召集人胡金枝校長

十、請各校於104915日(星期二)前將教師教學需求調查表(詳附件一)及綜合座談建議事項提報單(詳附件二)逕送承辦學校忠明高中教務處課程發展組長林姵辰老師收,以利研討座談會順利進行。
十一、預期效果
(一)透過分區到校輔導,輔導教師應用有效教學策略案例,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二)藉由教學經驗分享與交流,提升教師教學效能與學生學習成效。
十二、著作權歸屬及利用規範:講綱及成果授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網站,同意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下載或列印。
十三、注意事項
(一)為免影響課務,分區到校輔導係利用數學領域/議題共同不排課時間實施辦理;惟考量參加教師往返路程時間,請學校核予半天公假登記,若有課務,請學校協助處理。
(二)全程參與分區到校輔導之學校教師由承辦學校核予3小時研習進修時數證明(網路核發)。


(三)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四)已報名之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時,應向服務機關學校敘明理由,經同意後函報承辦單位備查,並副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十四、經費來源
(一)本案所需講師鐘點費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二)其餘由各中心學校、承辦學校、輔導小組召集人學校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十五、成效與考核
(一)中心學校及承辦學校函報承辦活動工作有功人員名單予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每校發放獎狀3-6張。
(二)本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含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精進教學計畫成效檢核與輔導追蹤網(http://study.tc.edu.tw/advance),供全市教師參考利用。

















附件一
104學年度一學期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組到校輔導
教師教學需求調查表

辦理類別:分區到校輔導  教學觀摩  示範教學
學校:          國中                  班級數:(  )班--不含特教班
數學領域/議題
召集人
姓名:
教學年資:      
聯絡電話:
email(必填):

教材版本
班級數
該年級特色課程或活動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本校數學領域/
困難與問題









建議事項



教學組長:               教務主任:      校長:
填表日期:           

附件二
104學年度第一學期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組到校輔導
綜合座談相關建議事項提報單
辦理類別:
分區到校輔導  領召會議  教學觀摩  示範教學
辦理領域/議題

辦理日期
           
承辦學校

辦理時間
      分至     
相關建議事項提報說明:
案由

說明

擬辦

案由

說明

擬辦

案由

說明

擬辦

紀錄人員:               校長: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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