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組「以學思達學習理念翻轉數學教室之探討工作坊」輔導員增能研習暨「團務工作會議」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105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臺中市105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二、目標
(一)透過學思達學習理念之研討,充實輔導團員專業知能並提升數學專業素養。
(二)藉由學思達學習理念的內涵,推廣數學翻轉教室,輔導教師應用有效教學策略案例,以協助本市教師數學有效教學專業之發展。
(三)研發數學學習活動,透過適性教學、多元評量之實施,進而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四)進行團務運作工作會報及執行成效討論。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數學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四)承辦學校:臺中市立光明國中
四、104~106年度實施脈絡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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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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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實踐對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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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教師應用有效教學策略案例,實踐對話並提供教師在教學上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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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深耕課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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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分享並提供教師在教學上的協助,以協助學校推動「校本課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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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成效分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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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教師在教學上的協助,並協助學校邁向「校本卓越團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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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方式:
辦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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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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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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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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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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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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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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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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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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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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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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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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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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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召集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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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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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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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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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作品討論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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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召集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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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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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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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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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務工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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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召集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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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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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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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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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實施對象:本市國教輔導團數學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輔導員
七、辦理期間:105年2月22日(下午)、105年3月30日(上午)、105年5月2日(下午)、 105年6月6日(下午)、105年6月13日(下午)、105年9月5日(下午)、105年10月17日(下午)、105年11月14日(下午)、105年12月19日(下午)、 105年12月12日(下午)
八、辦理地點:臺中市立光明國中
九、報名方式:請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系統完成報名。
十、預期效益
(一)能達成透過學思達學習理念之研討,充實輔導團員專業知能並提升數學專業素養。
(二)能達成藉由學思達學習理念的內涵,推廣數學翻轉教室,以協助本市教師數學有效教學專業之發展。
(三)能達成研發數學學習活動,將產出作品公布於本市輔導團網站,鼓勵教師應運用,透過適性教學、多元評量之實施,進而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四)輔導團員能在到校輔導時分享,並期望提昇教師教學方法以增進學生數學素養。
(五)能促進團務運作效率及各項活動執行成效。
十一、成效評估
(一)在「以學思達學習理念翻轉數學教室之探討分享」中,參與研習80%輔導員對教學策略的運用意願表達滿意或很滿意。
(二)在「教學經驗分享與交流」上,參與研習之輔導員對研習內容滿意或很滿意,並且教師願意與其他教師夥伴分享有效教學的策略或研習內容。
(三)在「溝通與轉達」方面,參與研習之輔導員能認同進行共備工作坊的專業價值,輔導小組針對問題與需求的回應能讓輔導員認為滿意或非常滿意,達成服務學校、提升教學之成效。
(四)在「溝通與轉達」方面,參與研習之輔導員能達成行政協調,對凝聚本團力量的專業價值,輔導小組針對問題與需求的回應滿意,並邁向績優團隊之成效。
十二、著作權歸屬及利用規範
講綱及成果授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網站,同意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下載或列印。
十三、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人員所屬服務機關學校於研習期間惠予公假登記出席參加。
(二)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三)已報名之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時,應向服務機關學校敘明理由,經同意後函報承辦單位備查,並副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五)參加之領域召集人為本學期之數學領域業務當然聯絡人與負責人。
十四、經費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補助(如附件)。
十五、成效與考核
(一)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二)本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含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供全市教師參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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