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一學期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組到校輔導
數學學習領域研討座談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務運作實施計畫-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組到校輔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標:藉由校際聯合辦理,分享教學經驗,協助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改進教學,落實輔導成效。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二)承辦單位: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
四、參加對象:
(一)E區學校: 東峰國中、育英國中、向上國中、居仁國中、光明國中、忠明高中、成功國中、光榮國中、光正國中、爽文國中、立新國中、市立大里高中、霧峰國中、光復國中小(東區、西區、大里區、霧峰區等14校),擔任數學學習領域之教師報名參加(不含實習教師),參加人次:30班以下1/2,30~60班1/2,60班以上1/3。
(二)國民教育輔導團數學領域召集人立人國中胡金枝校長;副召集人三光國中楊憲章校長、龍井國中李瑞連校長、光正國中王心怡校長、豐原國中曾育宗校長;專任輔導員豐南國中張靜鈴老師;輔導員東山高中朱弘信老師、溪南國中張廷吉老師、中平國中廖百偉老師、市立大里高中楊景成老師、北新國中蔡明河老師、萬和國中馮杉杉老師、立人國中張雅娉主任、立人國中李漢祥老師。
五、辦理時間:103年10月6日(星期一),自13時起至16時止。
六、辦理地點: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向上館一樓會議室(地址:西區美村路一段389號,聯絡人:教務處教學組長黃可昕 老師,電話:04-23726085轉210)。
七、報名方式:請於9/25(四)後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nknu.edu.tw/)登錄報名。
八、實施程序: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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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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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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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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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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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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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致詞
輔導工作事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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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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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國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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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團輔導委員(督學)、課程督學列席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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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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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輔導員示範教學。
(二)領域課程研究專題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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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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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國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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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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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課程與教學研究分享(微型教學、創意教學示例、教材教法示例、課程研發實例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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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國中、霧峰國中、光復國中小
學校代表 |
向上國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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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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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經驗分享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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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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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國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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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代表發言
輔導員綜合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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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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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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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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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國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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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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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場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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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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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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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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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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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致詞、輔導工作事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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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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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課程研究專題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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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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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課程與教學研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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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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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經驗分享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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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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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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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請向上國中、霧峰國中、光復國中小準備10-15分鐘的教學經驗或教案分享,並請於10月1日(星期三)前,將相關分享簡報電子檔,逕送向上國中教務處教學組長黃可昕 老師收(e-mail:anllgen@nmail.hsjh.tc.edu.tw),以利研習手冊編印。
十、預期效果:
(一)協助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改進教學,落實輔導成效。
(二)統合來自各校優質教學經驗,進行經驗分享與交流,提升教師教學效能。。
十一、著作權歸屬及利用規範:講綱及成果授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網站,同意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下載或列印。
十二、注意事項:
(一)為免影響課務,分區到校輔導係利用「週一下午」實施辦理;惟考量參加教師往返路程時間,請學校核予半天公假登記,若有課務,請學校協助處理。
(二)全程參與分區到校輔導之學校教師由承辦學校核予3小時研習進修時數證明(網路核發)。
(三)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四)已報名之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時,應向服務機關學校敘明理由,經同意後函報承辦單位備查,並副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十三、經費來源:
(一)本案所需講師鐘點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二)其餘由各中心學校、承辦學校、輔導小組召集人學校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十四、成效與考核:
(一)中心學校及承辦學校函報承辦活動工作有功人員名單予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每校發放獎狀3-6張。
(二)本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含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供全市教師參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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